嘉市》省道突縮減致女騎士枉死 判國賠近三百萬

  • 2009-11-03 中國時報    【廖素慧/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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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一線台南縣六甲鄉菁埔村二九八.四公里處南下車道,由於四車道突然縮減成三車道,路肩種植樹木,又未設立警示標誌,池姓女子騎機車夜間行經此處撞死,法官二日判決公路總局第五養護工程處有疏失,須給付國家賠償近三百萬元。第五養工處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池女於九十六年二月十五日晚上十時至十二時,騎機車沿六甲鄉菁埔村省道台一線二九八.四公里南下車道行駛,突然從四車道縮減為三車道,池女不慎,撞上外側路肩處種植的樹木,直到翌日早晨六時卅分,才被發現人車倒地,但送至醫院時已死亡。

         池女的養父母控告第五工程養護處,於此突然縮減道路處竟然未設警告標誌、標線、護欄等安全措施,導致愛女枉死,因此提出國家賠償之訴。

         第五養工處表示,依規定,事發地點與設置警示號誌、路寬縮減、變更路線或障礙物線規定不符,無必要設置警示相關設施。

         法官審理認為,事發路段屬危險路段,未設置警告標誌、標線,是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與池女死亡有因果關係,第五養工處疏失之責。判決第五養工處依國家賠償法應給付池父一百四十九萬五千零卅八元,池母一百四十萬七千三百一十六元,另外賠償機車毀損七千四百廿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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