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教於樂
法律笑話較難登大雅之堂,卻是生活的最佳潤滑劑,英國有句俗語說:「一個丑角進城,勝過十個醫生」,適度的穿插法律笑料,定能拉近學生與法律之距離,個人將就法律系就讀期間所學到之類型化概念,將之應用於笑話之分類,冀在課程進行當中,依情境及內容配合之需要,以適當的法律笑話,提昇學生的學習興趣,即不以主題編排,但以隱藏適時隨機的方式,將歡笑帶入教室,以收寓教於樂之效果,例如:原告:冤枉阿,大人阿!我有”禮”阿!大人則回答,被告比你更有”理”阿!為諧音之笑話;這裡躺著一個律師和一名誠實的人是屬於諷刺之笑話;法官大人,我公開叫羅賓遜夫人母豬構成公然侮辱,那我叫豬羅賓遜夫人可以嗎?法官:可以,被告隨即向羅賓遜夫人高聲問好,乃是聯想之笑話;行人和狗等不得在此小便,係為斷句之笑話等等。個人蒐集之法律笑話,係依法律類型化概念加以分類,茲將個人分類體系呈現如下:
(1).諧音(Homonym)。
(2).異義(Different meaning)。
(3).省略(Abbreviate)。
(4).斷句(To Punctuate)。
(5).拆字(Removed the word)。
(6).類比(Analogy)。
(7).聯想(Association)。
(8).諷刺(Irony)。
(9).誇大(Exaggeration)。
(10).情境(Situation)。
法律趣談
一、聰明的希臘辯士--學業完成的第一場訴訟
學費給付Æ拒給:贏a不用給 :判決
輸a不用給 :學業無成
二、吹喇叭
G法官:『原告喇叭乃重要證物,下次出庭時要將 ”它” 帶來』
三、公然侮辱
我叫鍾斯太太是狗e公然侮辱;我叫母狗鍾斯太太e合法
四、強姦屍體5次
她是我太太 只有三次 我怎樣知道她死了,她總是那樣子
五、誰有「禮」
大人我有「理」啊!”LI”, 你是有「理」,但他比你更有「理」啊 ”JII”,提『錢』來講,而且要『金塊』來講,再給我『菸酒!菸酒』åå哦!
明天『女人』要到哦!
六、亞里斯多德母子對話錄
樹形圖的思考模式
七、三段論證:若P則q;A屬於P;故A會q
八、吃麵免付錢Æ拒給:所吃餛飩麵是用牛肉麵換的
並未吃牛肉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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